飞行员辞职赔偿(飞行员辞职到底赔不赔)
【#/k 12 o 3c 91 co 0/索赔百万#】导语:近日,one/k 12 o 3c 91 co 0/航空公司索赔499万元“飞行体验费”,飞行员辞职难是出了名的。为什么会这样?以下是由边肖yjbys作文网收集和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航空公司工作了十年的飞行员小张在辞职时与公司发生了纠纷,他被指控拒绝向公司支付499万元的“飞行体验费”。近日,长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航空公司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航空公司声称,小张是一名飞行员,由公司提供初始培训,双方于2005年7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底,小张辞职,一个月后离职。为了培养小张成为飞行员和机长,公司为他提供了大量符合国家标准的飞行资源。在此期间,公司还出资或委托他人对小张进行培训。公司主张小张离职时,除210万元离职补偿金外,还应支付“飞行体验费”。小张同意支付遣散费,但认为支付“飞行体验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本案的法官楼苟表示,小张作为航空公司聘用的飞行员,参与机组飞行,在完成劳动任务的过程中必然带来工作时间的积累和工作能力的提升,这是劳动者在自身劳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航空公司为小张提供劳动工具和创造工作条件是雇主的义务,而不是额外待遇。因此,要求小张赔偿“飞行体验费”没有法律依据。注:南航机长要求辞职。据悉,近日,南航一名机长要求辞职,法院也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然而,他仍然被告知“绕过去”。至于何时允许发布,没有明确的答案。为此,他希望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总部前“与领导交谈”一周。为什么飞行员辞职这么难?2003年,当时还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的刘洋入职北航。刘洋说:“后来南北(航空公司)合并,我被分到了南航。“南航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刘洋说,他进入南航吉林分公司后,从副驾驶到机长,整整飞了7年。刘洋说,2014年7月7日,他向南航吉林分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对方拒绝了刘洋的辞职申请。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刘洋拿到了终审判决书。根据刘洋提供的判决书显示,一审解除劳动合同,南航吉林分公司为刘洋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协助刘洋办理了各项过户手续。刘洋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南航吉林分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但2015年9月9日二审维持原判。虽然有“绕后会放人,但不知道要多久”的判决,但无法强制执行。刘洋说,根据判决书,他需要向南航吉林分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新的雇主愿意支付这笔钱,但由于南航推迟了档案的移交,我无法到新公司上班。”刘洋告诉记者:“南航不帮我调档案,我就没法在新单位上班,所以新单位也没法帮我出这笔钱。“这笔钱(培训费)是所有辞职的飞行员支付的,不是个人支付的,所以个人很难拿出这笔钱。”刘洋说,一个月前,他来到广州总部与相关领导谈话。对方表示,将允许他参加“有序流动”,并按照内部方法辞职,即“飞回南航,过一段时间就让你走”。此后,刘洋选择了“复飞”,但由于不知道复飞需要多长时间,他“没有主意”,再次前往南航总部,“希望能和领导谈谈”。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飞行员辞职在国内航空公司并非首次发生。今年8月,一些媒体报道称,一名高级机长要求辞职,但南航拒绝让他离开。专家:飞行员辞职是浪费。这并不是行业中的新现象。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告诉北青报记者,飞行员辞职已经有10年了。张起淮表示,这是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它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行业问题。中国飞行员短缺是飞行员难以辞职的一个主要原因。张起淮表示,中国民航局只批准成立一家新公司,而成立新公司的规定是,一家新公司应拥有不少于3架飞机,一架飞机应拥有不少于15名飞行员。因此,如果一家新公司需要一名机长,通常必须从现有的家中挖掘,这带来了飞行员的流动。此外,张起淮表示,一名成熟的飞行员成为机长通常需要三年时间,虽然我国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但部分航空公司不配合、不调取飞行员档案,也存在判决后不执行的情况。对于上述现象,张起淮称之为一种“浪费”。他告诉记者,中国每年有100到200名飞行员在辞职期间无法顺利离职,许多成熟的飞行员因为“挂科”而无法飞行。张起淮告诉记者,关于飞行员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的问题,司法程序通常不超过210万元,但有时航空公司会“涨价”,飞行员需要向原所有者支付约300万元,但新所有者一般会给飞行员约500万元。除了支付其“老车主”的培训费外,约100万至200万元将用作飞行员自己的家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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