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纠正违法行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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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标题:首个纠正不当罚款意见发布,司法部:防止罚款增收节支、趋利避害。
2.南都记者姜发自北京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司法部副部长胡伟烈表示,《意见》首次在行政法规和规章中规范了罚款的设定和执行,旨在解决罚款设定和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3.近年来,一系列行政罚款案件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例如,10元被罚6.6万公斤农药超标芹菜的案件引起了广泛讨论。上述《意见》明确规定要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遵守罚款设定权限,并对规章设定罚款的权限和数额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强调科学适用过罚原则,倡导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等情形作出细化规定,并提出罚款定期评估和清理等规定。
4.《意见》明确规定,要严格规范执法,依据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同时细化规定,进一步提升执法文明程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应明确规定清理规范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主体、时限和要求,同时在三岛通行证中严格执行法律审查、技术审查和执法监督。
5.《意见》还提出,要全面加强罚款监管,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以罚谋利等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继续加强会计审计监督,对行政机关履行追缴职责和强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责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依法加强罚款收入的规范管理。《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规章备案审查对罚款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6.据了解,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对现行604件行政法规的全面清理和对部门规章中罚款的专项清理,并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了33项罚款。胡伟烈表示,司法部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明显不当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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